从业专题讲座、栏目、综艺节目、卡通片、耽美广播剧、电视连续剧等广播电视综艺节目的制做与综艺节目著作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主题活动的个人行为,电影拍摄,电影投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界定:
开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运营组织或从业专题讲座、栏目、综艺节目、卡通片、耽美广播剧、电视连续剧等广播电视综艺节目的制做与综艺节目著作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主题活动的个人行为,就必须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通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书。广播电视综艺节目是由新闻广播、电视台节目与省部级之上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机关,准许开设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运营企业制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组织:
上海出版发行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格:
壹、具备单独主体资格的地区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没有在地区开设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或中外合作、协作公司),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机构、组织架构与规章;
贰、有融入经营范围必须的广播电视及有关技术专业工作人员、资产与工作场所,在其中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叁零零万余元rmb(无需认缴出资额);
叁、在申请办理之日前三年,其法人代表无违反规定违反规定纪录或组织无被注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纪录;
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别的标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原资料:
壹、法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及个人履历;
贰、三个之上广播电视有关技术专业管理-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及个人履历;
叁、企业营业执照团本扫描件;
肆、企业规章步骤;
伍、公司注册地址房产租赁协议书及房屋产权证明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