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没经营可以做简易注销吗
王总: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想申请注销登记。
答: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程序。
答:简易注销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有限公司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非公司企业提交《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提交《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提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王总:简易注销的材料看起来比较简单啊,那哪些情况下公司不能申请简易注销呢?
答:上海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