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个相信大家都听过但是不一定都了解,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文网文资质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一、文网文的定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其主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办理要求:
纯内资企业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有确定的网络文化经营方向(如游戏、音乐、动漫、表演)
有确定的域名(域名备案须在申请公司的名下,且网页能正常访问)
游戏类的必须先取得软件著作权。
三、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2、企业章程(三个月以内的调档件)
3、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现场核对原件)。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调档件),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二级股东以内需核对原件)
5、业务范围说明,其内容必须包含:包括公司简介,人员构成,设备及场地情况,申请项目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方案等
6、域名证书、网站
7、人员社保社保:
1)申请游戏类经营资质的企业须有不少于12人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
2)申请网络表演、网络演出类经营资质的企业须有不少于40人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
3)申请其他类经营资质的企业须有不少于8人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