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被特许人)适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必须满足的基础条件:
1.特许人必须为有限公司
2.直营店有店铺满一年
3.经营资源满一年
4.有一家加盟商(签订合同期在十五日内)
申请材料
1.上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外资公司还应提交外资公司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上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变更证明。
2.与公司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相符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6. 特许人需提交特许人与本市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备案申请书;
8.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备案联系表;
9.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直营店铺分布情况表;
10.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加盟店铺分布情况表;
11.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12.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
13.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14.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小贴士:
1.直营店:特许人或者其关联公司全资或控股经营的店铺,其经营业务类型与特许人的业务类型完全一致。
2.分特许经营:经特许人授权的分特许人在制定区域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