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互联网的不断深化,除开生活物品的网络购买,也有越来越多的产品出现在了网络购物平台上了。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网络售卖,一般都是企业开发自己的平台进行售卖,而想要开办此类平台的话,企业就必须要办理药品信息许可证,这是企业从业的要求。
1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
3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但是对于办理注意事项要着重了解下 :
1、药品信息许可证的申请,企业网站要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2、药品信息许可证的申请,企业要具有与上网交易的品种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
3、药品信息许可证的申请,企业要具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4、药品信息许可证的申请,企业需要获得从事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