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要符合什么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一、 范围:
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或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均属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二、 申请基本条件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三、 企业必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地址实地注册与办公地址一致)。
2) 域名证书。
3)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4)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证明或技术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及简历。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药监管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安全管理制度;。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