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业如何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
1)申请人需要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4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那医药企业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有什么必要条件?
1)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的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也就是说个人是申请不了的)。
2)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的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也就是说得有专业人员、相关硬件和服务标准)。
3)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的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2名人员需有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