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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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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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斐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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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企业从事该方面服务就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相关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1、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相关流程:

1、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

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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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布时间
2024-11-19 17:45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3010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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