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最新规定,上海及各省市,已相继取消网络游戏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即不再受理游戏类文网文的新办或续办,如您须网络游戏类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通过直接收购公司而获得,有《现成文网文公司转让》。其他类别仍正常办理!
从事互联网游戏运营、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须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厅(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取得文网文后公司才可合法经营相关业务。
网文申请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注:由于最新政策变动,文化部门不再要求实缴100万注册资金,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达100万即可申请非游戏类文网文。
3)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
网文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
4)股权结构图。
5)业务发展报告。
6)域名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