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指南(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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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指南

1、境内投资主体完成ODI备案手续后,受境外市场变化影响,企业拟增加其50%的境外投资额,在此情况下,该ODI备案手续是否需要重新办理?还是申请备案变更?

原则上,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第三十四条,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一)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

(二)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四)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

(五)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


2、境内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 3 亿美元以上非敏感类境外投资,已按 11 号令要求提交了大额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表。后续工作中, 原报告表中的投资内容拟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履行变更手续?


境内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3亿美元以上非敏感类境外投资,在实施过程中投资内容拟发生变更,境内企业可再次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并说明变更情况。


3、境内企业已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是否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所有投资内容?

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书的有效期是指境内企业需在有效期内开始实施该境外投资项目。企业在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内未开始实施该境外投资项目,也未申请项目变更或延期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自动失效。


企业在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内开始实 施该境外投资项目的,在投资内容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 可以继续实施该项目,直至完成已核准或备案的有关投资内容。


11号令所称项目实施,是指投资主体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如企业在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内已完成所有投资内容后,拟对同一标的实施再增资或股权收购等行为,则不属于项目变更范围,企业需重新办理新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4、实践中,为了确保境外投资项目顺利开展,投资主体往往选择投向不属于敏感限制行业的鼓励类投资项目,走ODI备案流程。但是,如果该投资项目在申请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时不属于敏感行业,此后政策调整,原备案的投资项目被列入敏感行业范围,此时境内企业拟对投资项目有关事项进行变更,应该如何操作?

1、如果投资主体拟变更的事项涉及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特别是新增该敏感行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的,则应按新项目申请核准

2、如果原备案的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不发生变化,例如受汇率或市场因素影响,中方投资额发生变化等,原则上申请备案变更即可。建议事先针对所涉变更事项向备案机关沟通说明。


5、境内投资主体已取得境外投资备案通知书,投资全部为自有资金。现该境内企业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现金流紧张,拟将部分投资资金改为银行融资。那么境内企业是否需要申请项目变更?


境外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不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必须变更的范围内。但是,投资资金来源通常作为境外投资项目审核重点之一,主管机关综合考量各案的备案内容变化程度,是有可能认定前述变更属于“需要对项目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情形,从而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另外,如以银行融资作为投资资金来源,投资主体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或类似文件证明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合规性,与以自有资金作为投资资金来源的审核尺度是不同的

因此,如投资主体在取得境外投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后,项目尚未完成前,就核准/备案内容拟发生变更,而变更事项不在第三十四条必须进行项目变更的范围内,建议事先将所涉变更事项向核准/备案机关沟通说明,由主管机关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变化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进行项目变更,或补充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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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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