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5日行政管理局令第101号公布,根据2013年1月5日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9号次修订,根据2017年9月30日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1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三次修订。设立拍卖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申请拍卖行牌照需要提交的资料:
1、《设立拍卖企业申请表》(含地级以上市审核意见)
2、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
4、符合《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拍卖业务规则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和注册资本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6、固定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期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业主产权证明
7、拟聘任的拍卖师,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准备案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8、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9、拟任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的简历、有效身份证明,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10、企业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以上是关于“申请拍卖行牌照”的相关规定,拍卖公司注册是由每个省市的商务部门负责审核和办法相应的文物拍卖许可证,拍卖资质等相关证书的。所以,要把以上相关的公司注册材料递交到工商部门以及商务部门。初审过后还会有高管面谈以及场地检查,建议拍卖公司注册流程还是针对具体地区政策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