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负责办理备案手续。备案企业应提交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的材料,并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通过备案制取得的施工劳务资质书与通过审批制取得的施工劳务资质书具有同等效力。
自2021年7月1日起,河南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