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履行公示义务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企业被列到经营异常名录一般有四种情况;
1、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纳税申报;
2、是没有按要求公示企业信息;
3、是公示的信息有隐瞒;
4、是登记的场所无法联系。
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怎么办才能申请移出:根据不同经营异常情形移出流程如下:4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异常后,却不处理会对企业造成哪些影响呢:
1、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企业“”。
经营异常企业在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在办理出国、培训等业务时也会受限;
3、出现异常的企业,法人不能正常进行买房、不能领养老保险,产生不良影响、个人信用污点等情况。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具体条件:
1、及时进行补报。
目前公示系统的年报功能已经再次打开,还没有年报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进行补报,别忘了还有公示一栏也要如实填写;
2、时限在被列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
3、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
补报之后,你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移出异常名录申请书前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的企业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移出申请应写明申请的机关、未按时年报的原因、补报的时间、申请的内容、落款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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