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工商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是否受理。
这种情况非常少,一般被列入异常的都是工商局进行过核查的,所以申请一般都会被驳回,但是不排除不被驳回的可能。
移出工商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1、进入网(原上海工商部门网);
2、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的城市或者省份站点;
3、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4、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
5、查看列入异常原因,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
6、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其他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
7、下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8、带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材料,需要什么材料上面都有说明,不同异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
9、带上以上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
等待审核;
10、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1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什么影响: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在、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企业被列入异常后,却不处理会对企业造成哪些影响呢:
1、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企业“”。
经营异常企业在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在办理出国、培训等业务时也会受限;
3、出现异常的企业,法人不能正常进行买房、不能领养老保险,产生不良影响、个人信用污点等情况。
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怎么办才能申请移出:根据不同经营异常情形移出流程如下:4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到经营异常名录一般有四种情况;
1、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纳税申报;
2、是没有按要求公示企业信息;
3、是公示的信息有隐瞒;
4、是登记的场所无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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