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HEY蓄电池SH100-12铅酸电池12V100AH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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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力SEHEY蓄电池电池充电:
一、循环充放使用模式
1、如果设备连接到电源上,充电饱和后就离开电源由电池供电,这种情况下就应当选择循环充放电方式。
2、循环充电时充电机器提供的电压应有限制:环境温度在25℃时,2V电池的充电充压为:2.35-2.45V;4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4.70-4.90V;6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7.05-7.35V;8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9.40V-9.80V;10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11.75-12.25V;12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14.1-14.7V。充电电流不大于额定容量值的25%A。
3、充电饱和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否则电池就会损坏或由于过量充电会容易引起电池外鼓。
4、充放电时,电池不可倒置。
5、循环使用的寿命取决于每次放电的深度,放电深度越大,电池可循环的次数就越少。
二、浮充使用模式
1、如果设备总是与电源连接,且处于充电状态,只是外电源停止时,由电池供电,这种情况下应当选择浮充充电模式。
2、电池组每节电池的浮充充电电压设定范围应严格控制:在环境20℃时,2V电池的浮充电压为:2.25-2.30V,充电电流不大于额定容量值的25%A。
3、浮充使用寿命主要受浮充电压和环境温度影响,浮充电压越高,电池寿命就越短。
三、放电
放电时电池端电压低于规定的终止电压或多次过放电,过放电将给蓄电池带来严惩损害,使电池寿命提前终止。
密封湿式蓄电池(简称蓄电池)归在第8类危险货物中,编号为UN2800,规定运输包装类别为Ⅲ类包装——表现为低危险性的物质。
在国际海运中必须按海运危规的要求对蓄电池实施合适的运输包装,并按运输包装方式测试相关的包装性能项目合格后,在运输包装上必须印制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符号及其它与包装本身相适应的标记,才允许交付海运出口,如在蓄电池最常见的纸箱运输包装中,必须按Ⅲ类包装测试0.8m跌落试验和最小堆码高度3m的堆码试验合格后,才该蓄电池包装装运出口。海运危规特别指出密封湿式蓄电池经过与运输安全相关测试后无电解液漏出,并对电极实施良好的防短路包装保护后,其运输包装方式可不受海运危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