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海关监管模式。稳步推进跨境电商B2C、B2B多种监管模式落地。全面实施简化申报、清单核放、便利转关、创新退货监管等便利化措施。探索实施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和非保税仓储货物集拼出境或出区新业务模式。
2﹒创新税收监管模式。落实国家关于综试区进出口相关税收政策,推动实施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出口货物退(免)税及“无票免税”等政策。优化退(免)税办理流程,创新退税监管方式,提高跨境电商企业退税效率。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商不同模式的税收管理制度。
3﹒创新外汇监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服务。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或银行根据相关外汇管理办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4﹒强化分类监管。建立监管部门的信用等级互认机制,对跨境电商主体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并纳入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测体系,保障跨境电商良性发展。加强跨境电商信用管理和监测预警,整合各部门综合数据及动态监测数据,开展数据归集核查、信用分类评价、信用查询、监测预警、定期巡查和实时跟踪。
5﹒建立跨境交易纠纷处理和产品追溯机制。依托统一投诉处理电话及网络投诉渠道建立交易纠纷处理、消费者维权、产品侵权等处理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退换货相关要求,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商品追溯系统,实现商品可追溯。
(二)创新公共服务。
1﹒落实“一点接入”“一网通办”。围绕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建设完善跨境电商统一身份认证管理、公共服务门户、进出口数据对接、数据交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商品溯源管理、统计分析展示、金融服务、风险分析等功能系统。建立面向企业,具有企业备案、通关工具、数据查询统计、业务咨询办理等功能的一站式门户。鼓励电信企业为外贸企业开展数字化营销提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2﹒建立跨境电商发展促进中心。支持县(市、区)、功能区建立跨境电商发展促进中心,统筹本地区跨境电商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物流运输、快捷通关、结算汇兑、出口退税、贸易融资、咨询培训与国际营销等服务。支持行业企业和品牌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垂直平台,带动传统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扬州跨境电商品牌企业,打造跨境电商区域品牌。做优做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支持协会组织开展企业交流,助力企业抱团出海。
3﹒提升跨境电商人才供给水平。大力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一批行业、管理和中技术人才。落实“绿扬金凤”人才计划,建设创业导师、评审等专家库。创新订单式培养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园“学徒制”培养,支持校企合作,建立跨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机制,加快培养紧缺型人才。整合扬州市各类教育和科研机构资源,建立跨境电商培训学院,大力实施跨境电商“百、千、万培训计划”(百企培训、千人高端应用培训、万人基础培训),建立职业技能发展体系。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本地开展跨境电商支付、结算业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外汇套保业务,提升人民币结算比重。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真实交易背景下,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流水融资、退税质押融资等综合服务。探索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对跨境电商的支持。
(三)优化跨境电商物流服务。
1﹒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畅通水运、空运、铁路等跨境物流,积极接入中欧班列,开通至上海洋山港、宁波港铁海联运业务。做强扬州口岸,支持扬泰机场开辟日韩、东南亚货运航线,提升空运进出口监管能力,支持港口、航运企业新开或加密航线,推进与RCEP国家的近洋航线建设,优化美西、中东、欧洲等远洋航线运输布局。打通海陆空转关通道,畅通扬州与外地口岸之间货物流转。打造内河与江海外贸港口联运的外贸集装箱运输精品航线,推动水路集装箱运输保障范围向内河港口延伸。
2﹒培育发展海外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搭建海外物流基地和仓储配送中心,降低跨境物流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支持企业在重点市场和中欧班列主要节点城市布局海外仓。发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完善相关配套监管措施。
3﹒打造物流产业高地。积极引进并培育一批国际物流快递企业,支持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物流快递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园区,提供“仓配一体化”业务。鼓励传统货代、物流快递等企业为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逐步形成与跨境电商相适应的国际物流体系。加强物流行业新技术、新标准应用,通过“区港联动、货物状态互转”进一步简化跨境商品流转手续,加速跨境商品分拨流转。
(四)培育跨境电商新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