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正式发布《广州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19条举措推动广州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新数据显示,今年1~7月,广州市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208.70亿元,同比增长1.83%,进出口总值居全国首位。
目前,广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目前覆盖广州全部口岸及周边地区44个口岸,提供了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服务,进口商品基本覆盖了全国所有省市,出口货物覆盖全世界208个国家和地区,涉及的消费人群超过3亿,是华南地区跨境电商重要的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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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区实现“4个同仓”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首先监管上需进一步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研究制定了跨境电商统一监管操作规程,实现跨境电商监管执法协同一致。跨境电商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实现海关监管区域“四个同仓”。
4个同仓:
对符合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资质企业允许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同仓存储、同仓运行,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允许其与出口货物同仓调拨,允许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和一般贸易方式货物同仓交割。
此外,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安检方式,协调广州航空货站向中国邮政广州国际邮件互换局派驻安检人员,支持将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航空安检环节由广州航空货站前置至中国邮政广州国际邮件互换局。规范相关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清理涉及跨境电商企业直购进口、零售出口货物处理费的收费依据。
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收结汇可“免登记”
《若干措施》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减负”。对符合条件的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实行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同时,进一步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在支付机构或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收结汇时,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在人才引进方面也给予更多优惠,支持企业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广州市人才绿卡、优粤卡,享受相关政策。支持阿里巴巴、eBay、亚马逊、Wish等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与广州市属高职院校开展多层次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训合作,为行业培养运营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