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文物商店牌照的要求

办理文物商店牌照的要求

发布商家
北京新思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子民(先生)
职位
经理
电话
15001057927
手机
15001057927
品牌
文物商店
发货
3天内

文物商店的注册流程:


1.需要客户提供股东法人信息


2.注册资金多少。


3.公司的名称确定好。


4.确定好经营范围。但范围里面必须要有文物销售。


5.确定好职务:法人,监事,财务。




文物局批复办理流程:



1.需要5名文物专家


2.按照要求进行装修


3.要按要求安装摄像头,灭火器,保险柜等。


4.要有实际的经营地址。




文物商店的的经营规则:


第一条


同时,将一般不需要由国家收藏的文物投放市场,满足国内文物爱好者需要,或为国家创造较高的外汇收入。


第二条


各地文物商店在行政上受当地文物(文化)主管部门领导。各省、市、自治区文物商店,在业务上接受中国文物商店总店的指导,并对所辖地区的文物商店、文物收购站实行管理或业务指导。


第三条


文物商店要严格执行国家保护文物的各项政策和法令。文物商店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模范地遵守文物工作人员守则,时刻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的袭击。


第四条 文物商店收购的文物,凡符合收藏标准的,应优先提供给博物馆(院)。


适于对外销售的文物,要坚持"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只能零售,不能批发。


第五条


凡设立不对外销售的地、市文物商店或收购站,须经省、市、自治区文物(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备案。


凡设立对外销售的外宾门市部,应经省、市、自治区文物(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请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批准。


所有文物商业网点的设立,均由省、市、自治区文物商店向中国文物商店总店备案。


第六条


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收购、保管和销售三个部门必须分设。


第七条


文物商店要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作风,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贯彻增收节支的方针。


第八条


文物商店不同于一般商业,为使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得到保护和收购业务的正常开展,流动资金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保证。资金来源或报请当地财政、行政部门拨款,或由销售利润中扣除


人气
187
发布时间
2022-07-05 18:20
所属行业
公司转让
编号
3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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