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无城市区划文化公司核名条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三)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五)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六)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