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核名的条件:
1.无行政区域:注册资金要求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
2.行业特点为“实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3.行业特点为“证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4.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含5亿,必须全货币出资);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总局备案。 三、提交材料 (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