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哪些材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行业内俗称“文网文”,是指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需要办理的许可资质。
根据文化部令第27号颁发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这里的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两类,
一类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另一类是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项目有: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3.艺术品;
4.演出剧(节)目、表演;
5.动漫产品;
6.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
7.展览、比赛活动等7项。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