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商店的注册办理要求流程简述——经验分享实操说明
文物商店——设立依据:
文物商店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文物商店——办理要求:
1、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技术职务的人员;
3、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物商店——申报材料:
1、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技术条件报告
2、技术职务人员有关学历、职称、培训证明及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
3、申请报告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安防、消防验收文件
5、法定代表人和出资人身份证明
6、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
文物商店——设立周期:
办理周期的时长,主要取决于申请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我们在申请前需要根据申请情况、地域,制定好合理的落地方案,然后根据方案进行逐步操作。
1、公司注册3-5个工作日;
2、人员调转、出具验资报告10-15个工作日;
3、资质审批5-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