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经营许可资质目前是分为文物拍卖经营许可和文物经营批复两种,文物拍卖经营许可证主要是用于开展文物相关物品的拍卖活动,是基于普通拍卖公司设立的基础上,进行资质增项的,而文物经营批复又通称为文物经营许可证,主要是用于文物销售业务的开展,比如古钱币、书法、字画、瓷器等。
文物商店相关审批流程:
1、申请人或管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经文物局符合规定并审核通过。
2、市场部工作人员将对企业经营场所进行实际调查,并出具现场审核意见表。
3、审批大厅工作人员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准备批准文件。
4、拿着验收通知书到文物局审批。
文物商店注册及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要求和条件:
1.公司主体:
公司注册资金需在200万以上,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需为实际办公场所,经营范围需有文物销售,公司名称尽可能与文物或艺术品经营相关;
2.经营场所:
文物经营许可的文物商店设立地址需与工商登记地址一致,且经营场所需要满足基础的文物保护条件及经营设备所需;
3.验资报告:
除公司注册资金满足200万以上外,还需由相关机构出具200万的注册资金实缴验资报告;
4.聘用人员:
经营文物商店的需要具备五名取得文物博物相关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该人员需持有退休证,不可是博物馆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