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SMI认证介绍
BSMI 是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的英文“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的缩写。根据中国台湾经济部公告,从 2005 年 7 月 1 日 起,进入中国台湾地区的产品要实行电磁兼容性和安规两个方面的监管。标准检验局(BSMI)在政府经济部门的领导下,对进入中国台湾市场的电子电器类产品制订产品检验规范。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EMC测试及相关检测,才可被授权使用BSMI标志。BSMI认证是强制性的,对EMC和SAFETY都有要求。
二、BSMI认证标志
三、BSMI认证适用国家
台湾标准检验局(BSMI)在政府经济部门的领导下,对进入中国台湾市场的电子电器类产品制订了产品检验规范。
四、 申请方式
BSMI申请方式:目前有三种申请方式。
( 一)型式认可包含两种:
1,型式认可(EMC+Safety),从2004年1月1日起有178种电子电器产品需要申请此种认可。适用的标准:EMC+Safety, 需要提供的文件有(产品型式认可申请书、公司或工厂的执照、测试报告、用于电磁兼容性的技术文件:照片、标签、有电磁干扰的零部件、方框图和使用手册以及安规的技术文件)。
证书有效期:三年,可延期一次。
2,EMC型式认可(取代原先的EMC申请),从2002年11月1日起强制执行。适用的产品:61项电子电器产品只有EMI要求,124项电子电器产品只需EMI+安规报告(如果产品有安规要求)。适用的标准:只有EMI。需要提供的文件有(电磁兼容型式认可申请书、测试报告、技术文件:照片、标签、有电磁兼容的零部件、方框图和使用手册)。
(二) 认证注册
强制执行日期:还未公布,适用标准:EMI+安规。需要提供的文件有(产品型式认可申请书、公司或工厂的执照、测试报告、用于电磁兼容性的技术文件:照片、标签、有电磁干扰的零部件、方框图和使用手册以及安规的技术文件、符合性声明)。
证书有效期:三年,可延期一次
(三)符合性声明
强制执行日期:2002年1月18日。
适用的产品:19种信息技术设备零组件。
适用的标准:CNS13438(onLY EMC)。
需要提供的文件有(符合性声明、测试报告、技术文件:照片、标签、有电磁干扰的零部件、方框图和使用手册)。
没有证书
对于电子电器产品,标准局提供的三种申请方式特点如下:
1,符合性声明仅适用于一些信息技术设备的零部件(请参照标准检验局网站的产品说明)。
2,由产品成本制造商自行决定申请认证注册或型式认可。
3,认证注册和型式认可的差异在于:
(1)检验方式:
如果产品已经获得了型式认可,对客户的检查将会简化。
对于申请认证注册的产品,不对客户进行检查,采取市场随机抽测的方式。
(2)费用差异:
认证注册的申请费比形式认可高,而且要收取年费,型式认可不收取年费
五、产品类型
认证产品如您的产品落在以下的范围内,即需申请验证以拓展:
1、强制性商品检验标识(CI MARK):电机类产品(如家电产品),电子类产品(如咨讯类设备及娱乐视听类设备产品),机械类产品(如电动工具类设备),化工类产品(如轮胎及玩具)。
2、自愿性正字标识(CNS MARK):工业产品,建材,电线,家电产品,汽机车零件,工业原料,或竞争对手产品上已有正字标识者。
3、自愿性产品验证标识(VPC MARK):安规重要零组件,数位机上盒,灯座,电池充电器,限用有害物质,锂电池,车辆电磁相容性,运动健身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