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当前传统消费和新兴消费不断创新,消费场景更加多元,消费结构不断调整,消费风险不断涌现。面对相对高昂的维权成本和复杂的维权程序,很多消费者维权积极性不高,从而助长商家的嚣张气焰。
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建议
消费维权工作是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市场监管部门重要职能。新发展阶段,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坚持放心消费建设和消费维权工作两手抓,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新格局,进一步营造和优化“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新动能。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标准。一是完善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标准。针对经营性互联网、餐饮服务、美容美发、健身服务等投诉排名靠前的领域以及新兴热点服务领域,引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或标准,鼓励经营者主动承诺,促进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二是加强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大力加强综合执法在放心消费创建中的保障作用,实现行政执法和放心创建、消费维权齐头并进。强化“放心消费是底线”理念,综合运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管、广告监管、合同监管、抽检抽查等监管手段,严惩强制性标准、强制性认证不合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监管。
积极引导、双向发力,培养“科学、理性”的“聪明消费者”。双向开展消费教育,通过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强化科学、理性消费理念,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聚焦消费痛点、维权难点问题,曝光“消费陷阱”,提升消费者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加强消费信息公示,全面使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落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鼓励经营者主动公示消费投诉信息,督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从源头改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建立消费投诉“信息超市”、政务版“电商平台”,设立红黑榜、曝光台,让消费者及时获取消费投诉信息预警,防范消费风险。
创新机制、提升层次,共同营造健康有序消费环境。一是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在全国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建立以放心消费城市创建为抓手的放心消费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线上线下全覆盖、生产流通全覆盖”。巩固提升与民生联系密切的重点行业领域创建成果,积极推进新消费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紧抓住消费者这个中心,建立消费者全环节参与创建、评价创建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以消费者放心满意为导向的消费生态。二是全面推动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加强电子商务平台日常监测,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完善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按照“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线下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将经营者承诺履行情况列为承诺无理由退货的放心消费单位“一票否决”项,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退货承诺,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十三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聚焦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工作重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山西忻州等10个地区被评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为集中展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本报推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系列报道,以飨广大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