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系指由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写的《试验和标准手册》(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中关于锂电池检测的第38.3节,成品锂电池或含锂电池的设备运输都必须先完成38.3节中规定的各项测试(除非有始发国主管当局的批准文件才可豁免),锂电池单独航空运输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还需经过包装件1.2m跌落测试,并取得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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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议《危险品规则》( 60版)相关规定,2003年06月30日之后生产的锂电池或电池组的制造商和后续分销商必须提供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第38.3小结(简称UN38.3)第38.3.5段规定的UN38.3试验概要(UN38.3 Test Summary,简称概要),该规定从2020年01月01日开始执行,概要包含完整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箱、网址等及相应的电池信息与测试信息。
UN38.3测试项目:
当前最新测试版本:
UN38.3(Rev.6Amd.1) 第六修订版修正1
试验 | 项目名称 | 试验样品数量及状态要求 |
T.1 | 高度模拟 | 不可充电电池芯:10颗未放电的电池芯+10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不可充电单电芯电池:10颗未放电的单电芯电池+10颗完全放电的单电芯电池不可充电小电池组:4颗未放电的电池组+4颗完全放电的电池组 可充电电池芯:5颗1CYC完全充电的电池芯+5颗25CYC完全充电的电池芯可充电单电芯电池:5颗1CYC完全充电的单电芯电池+5颗25CYC完全充电的单电芯电池可充电小电池组:4颗1CYC完全充电的电池组+4颗25CYC完全充电的电池组 |
T.2 | 温度试验 | |
T.3 | 振 动 | |
T.4 | 冲 击 | |
T.5 | 外 短 路 | |
T.6 | 撞 击或挤 压 | 仅对电池芯测试(对于单电芯电池、电池组,取其组成电芯试验)不可充电电池芯:5颗未放电的电池芯+5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可充电电池芯:5颗1CYC50%容量的电池芯+5颗25CYC50%容量的电池芯注:撞击适用于直径不小于18毫米的圆柱形电池芯;挤压适用于棱柱形、袋装、硬币/纽扣和直径大于18毫米的圆柱形电池芯。 |
T.7 | 过度充电 | 仅对可充电电池组、可充电单电芯电池测试可充电单电芯电池:4颗1CYC完全充电的单电芯电池+4颗25CYC完全充电的单电芯电池可充电电池组:4颗1CYC完全充电的电池组+4颗25CYC完全充电的电池组 |
T.8 | 强制放电 | 仅对电池芯测试(对于单电芯电池、电池组,取其组成电芯试验)不可充电电池芯:10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可充电电池芯:10颗1CYC完全放电的电池芯+10颗25CYC完全放电的电池芯 |
所有类型的电池均应进行 T.1 至 T.6 和 T.8 项试验。所有不可充电的电池组类型,包括由已经 做过试验的电池组成的电池组,均应进行 T.1 至 T.5 的试验。所有可充电的电池组类型,包括由已经做 过试验的电池组成的电池组,均应做 T.1 至 T.5 和 T.7 的试验。此外,带有防止过度充电保护装置的可充 电的单一电池电池组应做 T.7 的试验。作为电池组一部分的元件电池,并非与电池组分开运输时,只需进行 T.6 和 T.8 项试验即可。元件电池与电池组分开运输时,应做 T.1 至 T.6 和 T.8 试验。作为设备组成 部分的用作设备电源的电池或电池组,如只能装在设备中运输,可按照装在设备中时的适用试验 要求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