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在引入RCM标志,以实现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拥有的商标,表示产品同时符合安规和EMC要求,是强制性的。
适用国家
澳大利亚瑙鲁 斐济 所罗门群岛 基里巴斯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图瓦卢 新西兰 汤加 马绍尔群岛 瓦努 巴布亚新几内亚 萨摩亚
申请流程
澳大利亚RCM认证流程:
1.第三方的实验室NormalTCI信通检测评估产品,确定执行的测试标准;
2.测试如出现不符合项,NormalTCI信通检测会对产品进行整改以符合并达到澳洲标准要求;
3.测试通过,出具测试报告;
4.提交测试报告至澳洲发证机构进行文件审核;
5.澳洲审核通过,核发RCM证书;
6.客户可自行或者交由NormalTCI信通检测完成澳洲网站注册工作;
相关信息
RCM标志
RCM= Safety + EMC + importer Declaration
1. Safety(产品安全认证):
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1)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NZS4417.2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
2)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NZS3820:1998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2. EMC(电磁兼容性)
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Tick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
一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交流电源/电源变压器、电阻等。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
二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弧焊设备、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 22)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
三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如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组(CISPR11)。
注意事项
1.SAA认证和C-Tick认证将逐步取消,代之以RCM认证,该认证涵盖安规和EMC(C—TIck可能仍然会适用于一些小功率的无线产品)。
2.所有电子产品,将分为三类:High,medium,low Risk。一般来说,电池驱动和电压在12V以下的产品是低风险,240V标准电压产品为中风险,高电压产品为高风险。低风险产品的缓冲期是6个月,中高风险产品缓冲期为3年(该期限是澳洲相关协会的建议,但是具体法令上政府还没有最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