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制度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ECEE)建立的一套全球性互认制度, 全球有多个国家的认证参加这一互认制度,这一组织的成员国及成员机构正在不断扩大。企业从其中一个认证机构取得CB证书后,可以较方便地转换成其它机构的认证证书,由此取得进入相关国家市场的准入证。CB制度的成员国包含了所有中国机电产品的重要出口地区:美国、日本、西欧、北欧、波兰、俄国、东盟、南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
CB体系基于国际IEC标准。如果一些成员国的国家标准还不能完全与IEC标准一致,也允许国家差异的存在,但应向其它成员公布。CB体系利用CB测试证书来证实产品样品已经成功地通过了适当的测试,并符合相关的IEC要求和有关成员国的要求。
CB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其手段是通过推动国家标准与的统一协调以及产品认证机构的合作,而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理想的“一次测试,多处适用”的目标。
【到目前为止的参与国】
阿根廷、奥地利、澳大利亚、白俄罗斯、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捷克、德国、 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 葡萄牙、俄罗斯、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土耳其、乌克兰、美国、南斯拉夫、瑞士、 马来西亚、瑞典、泰国、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保加利亚、乌拉圭。
【测试证书和报告】
CB测试证书是由授权的NCB颁发的正式的CB体系文件,其目的是告知其它的NCB:已测试的产品样品被认定符合现行要求。CB测试证书不应该用于广告,但是允许将已有的CB证书作为参考资料。
CB报告是一种标准化的报告,它以一种逐条清单的形式列举相关IEC标准的要求。报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测试、测量、验证、检查和评价的结果,这些结果应清楚且无歧义。报告还包含照片、电路图表、图片以及产品描述。根据CB体系的规则,CB测试报告只有在与CB测试证书一起提供时才有效。
如果一个NCB有必要的测试设备和技术能力,它就可以依据其它国家的国家差异测试和评估产品。这些额外的测试作为附件附在CB测试报告后,通常得到其它认可NCB的认可。
【认证大致流程】
(一)申请人是CB测试证书的持有者
1.申请人可以是一个企业或是企业的代理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必须提交授权申请人代表该企业办理申请的证明文件,并且提供企业与申请人承担同样责任的证明文件。
2.申请可以包括申请人所在国的一个或多个生产厂,这些生产厂制造的产品将受控于该企业。
3.当在不同的国家制造相同的产品时,申请人应就每个国家他所代理的企业分别提交一份申请。
4.如果申请人是在CB的非成员国时,而且是为非成员国的企业代理提出申请时,必须对每份申请交纳附加费。
(二〕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凡具有法人地位的申请人,其产品准备销售到世界市场时,在产品研制设计阶段就要使其符合CB体系内采用的IEC标准,同时还要考虑CB成员国的国家标准与1EC标准的差异。
(三)申请程序
1.递交申请书。说明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家注册号(企业营业执照号)、、传真及准备申请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商标。
2.收到费用要求。
3.交纳所需费用。
4.机构审核,并下达测试通知书给相应实验室。
5.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向指定的CB试验室寄送样品。
(四)获得证书
CB测试证书的颁发试验结果合格,颁CB测试证书,并附CB测试报告的原件,如果申请书含差异试验,则附有附加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