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法案规定,在美国加州出售电器产品时,必须首先符合设备节能法规,该法规对58类电器产品规定了能源效率指标要求、测量方法和分阶段执行计划。根据条例的规定,电气产品必须由资格实验室根据美国的相关法规或标准进行测试,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能在美国加州销售。
CEC的测试范围和方法。
其中58类产品在美国加州销售,需要进行CEC产品能源效率认证,主要针对家电、电源、灯具(镇流器或节能灯)。在美国加州销售58类电器和电器产品均需进行CEC能源效率认证,该法规具体分为能源效率指标要求、计量方法和分阶段执行计划。
准备CEC认证材料。
(a)产品名称:产品全名;
(b)产品型号:对试验所需的所有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编号等进行详细说明;
(c)产品预定用途:如住宅、办公室、工厂、煤矿、船只等;
(d)零件表:构成产品的零部和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名称,如涉及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料名称。
(e)电气性能:为电子和电气产品提供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电气性能表;
(f)结构图:对大多数产品来说,需要提供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g)产品图片,使用说明,安全性,或安装指导等。
CEC认证58类产品可归纳如下:
充电类:如蓝牙耳机、蓝牙音响、智能手环、笔记本、手机、平板等带小容量电池的产品;
功率类:外部电源,电源适配器;
消费类音频视频设备:如机顶盒,显示器,DVD播放器等产品;
电视机;
照明类型:球形灯,灯管等;
家用电器:冰箱、空调等产品。
电力CEC认证指引。
本节能法案对开关电源的性能有特殊要求,分为“Ⅲ”级和“Ⅱ级”,即第三级和第四级,其对开关电源的无负荷功率和整体效率要求较高。
电力设备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级是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的,Ⅲ级要求(适用于2007-7-1-2008-7-1):
题字输出能量效率低。
0~1W.49*铭牌额定输出。
1~49W0.09Ln铭牌额定输出+0.49。
49W以上是0.84。
最大zui消耗无功。
0~10W0.5W。
10~250W0.75W。
CEC认证周期:
两星期,可以加急,需另付费用。
CEC认证费用:
基于产品的实际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