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学品局于 2008 年 10 月以及 2010 年 1 月两波公布共 29 种高关注度物质 (SVHC),其个别总含量不得大于0.1% (W/W)。如果不符合则必须采取物质信息揭露以及通报的动作。相比之下,附录 17 的限用物质是指不得于产品上检测出或是不得超过限用浓度,若不符合则须立即下架,比高关注度物质更严格的规范。
附录 17 的规范是源自于前欧盟危险物质指令 76/769/EC 及其修正法令,是一个年代久远且不断更新及新增项目的法规,百种以上有害化学物质名列其中,因此对于制造商而言,的确会产生无所适从之感。事实上国内的传统制造商,在过去出口玩具、纺织品、鞋类、食品容器等产品至欧洲时,大部分欧洲买家会要求提出相对无毒的测试报告或合格证书,此类要求已实行多年,且几乎均已被纳入 REACH 之附录 17 中,只要再稍加确认其他新增的禁用或限用有害物质含量,即可符合附录 17 的要求
REACH测试的目的:
(1)进行有害化学品信息的提交
(2)及管理化学品的有害性
(3)注册所有用途下的该种化工品
(4)鼓励以下工业发展
(5)对健康危害较少的物质
(6)对环境危害较少的物质
(7)支持欧盟机构对化学品使用风险及危害更快的采取行动。
(8)提高欧盟化学品企业的竞争能力将是经济发展的一剂良药
(9)发展有害物质的方法
(10)确保物质在欧盟内部市场的自由流通
以上就是产品办理REACH测试的目的,其实很简单的,获得REACH测试报告也很简单。
REACH测试流程:
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品元器件清单
第二步:检测工作人员根据提供材质颜色判定测试费用
第三步:客户确认报价后,签订立案申请表及服务协议并支付全额项目费,并准备好测试样品;(具体测试样品数量与工作人员对接)。
第四步:测试通过,报告完成、项目完成,出具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