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互联网文化产品、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互联网文化单位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有;
1、企业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2、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3、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4、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5、业务发展报告;
6、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或是后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7、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应提交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并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9、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0、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