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济南设计院转让条件
(9)企业改制方案或公司组建方案(依据《公司法》第七条、第七十三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10)企业改制及设立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11)发起人资信证明文件。法人资格证明及近一期资产负债表;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出资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需提交发起人个人资信公证等(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12)发起人向公司出资的决议(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13)土地估价报告及备案文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依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14)公司住所证明(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