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精雕印章承诺对用户信息及资料严格保密,按照以下十点进行
一、公司员工必须对客户信息资料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透露他人。
二、所有信息资料只限于印章业务规定使用,特殊情况需要查询的应报负责人批准同意。
三、公司应做好印章归档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各类信息的完整、并按月(季)编号入档保管。
四、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防止失密、泄密、丢失等事故发生。
五、非经负责人同意,不得对外查询印章的相关资料,严格尊重客户的隐私,为客户保守信息秘密。
六、严禁其它无关人员进入雕刻车间、材料库房、档案室等。
七、员工上岗必须经过保密培训,培训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布)、《电子签名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GA 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等规章制度,从员工入职培训开始要求员工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必须做到不记录、不泄露、不传播。
八、现场设有专人监管,并参与项目组服务效果评定新员工上岗之前会进行相应的信息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九、培训完成后考核上岗,不合格者重新参加培训直至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入职即与单位签定《保密协议》。
十、员工必须严格按照《保密协议》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