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第五十四条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第五十六条
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补充资料:
一、公司在注消后的公司对公账户不能继续使用,可能是因为没有按时参加年检被吊销了.如果是的话,你的执照、公章确实还在你手上,短期来看,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是,现在工商注册的企业信息是可以和税务、银行等部门共享的,只是被吊销的企业名单传到其它部门需要时间,在银行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你用这个帐号不会有问题,但这段时间的真空其过后,会有麻烦的。(工商系统目前已经是全国联网,如果你的企业被吊销,该企业名称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会被自动加到黑名单中,在全国范围内,五年以内该法定代表人不能再到任何企业任法人代表。)所以,你这个帐号好别用,再就是营业执照必须要到工商局去注销,被吊销了也一样走一下注销程序的好,除非你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后永远不想再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