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名下所拥有的房产资产数量还是比较庞大的,随着公司长期战略的调节,或短期资产回笼,很多公司考虑将工厂名下的房产进行卖出,这样售出过程,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及是合法纳税。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将存量二手房(含厂房)出售应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出售存量二手房的增值额计算是按出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三项内容: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配的地价款(按转让存量二手房的土地使用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如属行政划拨的无偿用地应为零数);②二手房评估值为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③销售税金。
这次我们主要谈一谈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一般土增税由转让房产一方交,也就是转让缴纳,税率也是比较高的。土地卖出增值的部分指的转让房产获取的收入减掉需要的的房产开发费用、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推行四级超率累计进制税率。可到增值很多的60%。
换句话说,如果1款房地产原先买入100万,当前卖300万,这样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这样上面税务负担,对于企业来讲说比较大的负担。我们是专门从业大、中、小企业税务策划、节税指导等相关实务。假如有上海企业名下房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给出科学、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税可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