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尽快实施岛内居民购买进境免税品清单,释放本岛居民消费潜力。
着眼于降低岛内居民生活成本、释放本岛居民免税消费需求潜力,尽快出台实施岛内居民购买进境免税品清单。建议在明确海南本地使用与总额控制的前提下,除酒类、烟草制品、危险物品外,将其他日用消费品纳入进境免税商品正面清单,特别是抗癌药品、关键医疗器械等事关民生的重点产品。
7.实现免税购物政策与封关运作后相关政策的高效衔接。
适应全岛封关运作后全面实行“零关税”以及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的政策趋势,以不降低海南免税政策优势为底线,设计封关运作后的免税行业征税办法。建议综合海南财政收入、监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封关运作后在全面实行“零关税”政策的基础上对部分消费品免征销售税,待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基明显增大、税源稳定的情况下,对以“零关税”商品进口的各类消费品免征销售税。
3对接国际规则构建完善规范、便捷、高效的免税购物服务体系
8.借鉴国际经验尽快打造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基础性制度体系。
一是借鉴境外以法律法规构建以消费者保护为核心的免税商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经验,完善海南免税消费品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二是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质量担保、销售者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形成包含消费者权益保障与申诉、商品与服务供给质量与安全、消费者救济等在内的基础制度体系。三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海南免税消费市场标准体系。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框架下,对标制定出台“海南免税购物服务标准与规范”及相应的指引文件;鼓励现有免税店经营企业采用或国外先进标准。
9.加大免税消费市场的人才引进与能力提升培训。
通过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福利政策帮助免税经营企业依托自由贸易港特殊政策,加大对免税店管理运营、市场策划、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的国际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在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划拨一定比例用于企业人才招聘,并对引进人才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围绕采购、销售、仓储管理、客服、财务等领域,加强对现有人员标准化、国际化研修培训;强化与省内外职业院校的合作,加强免税购物技术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