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主要从事资产管理类业务的机构都可以称为AMC,都是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向所在城市的金融局申请开设AMC,金融局同意后报市政府会议决策,由市长或书记批复。市一级批复完成后,由市金融局开具推荐函报省金融主管部门,并过省政府金融相关会议批复。之后,持省、市两级推荐函报银保监会,同时可能会涉及商务部会同批复。
需满足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2)有具备任职专 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 业团队;3)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4)经营业绩良好,zui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5)资质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以前这种类型的资质只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才有,现在目前是逐步开放到全国一级有了57家了,但是要求一点都没小,每个省份多少会有一两个,但是依然是很多国资都没有名额!
申请AMC牌照的步骤是由市级金融办发起申请交给市ZF领导批准,得到推荐函之后再报省金融办批准,拿到省、市、ZF等多个部门的推荐函后在递交银保监会,有些地方还会要求商务部参与进来,整个过程涉及到的部门和审批的领导非常多!
AMC金融牌照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对于申请的主体公司的注册资金、管理团队、连续盈利和企业信用多个维度都是有考核的,但是也是有很多地方即便是条件符合了也是没有名额办理的,所以这个资质目前来说是比较稀缺的!
银监会管理文件中给出了明确的申请要求,总的来说首先每个省原则上允许成立1家AMC,但目前已经有多家市级单位的AMC机构出现!
4月浙江省将批复第四家地方AMC,上海也将批复第三家地方AMC。然而地方AMC设立的初衷和实际运营情况来看,上边的批复标准挺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