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自然人发起人都要提供个人有效资产证明、收益性财产收入证明和相关纳税证明,并需同时出具符合资质要求的会计事务所的证明函。对于主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要说明所投入资金的合法来源,其个人收益性财产合计要超过其在小额贷款公司所投资金。
(2)所有企业法人都要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拟入
股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的来源说明。主发起企业净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3年盈利且每年利润在500万元以上。
(3)所有自然人发起人都要提供人民银行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有逾期记录,要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逾期原因说明。有不良信用记录且不能说明原因的,一律取消发起人资格。
(4)所有自然人发起人均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拟申请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本金总额的35%,主发起人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发起人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注册资本金总额的50%,公司其他发起人中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注册资本金总额的30%。
4.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5.在阜阳市市区内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在县域内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6.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7.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管理人员。
(1)董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
(2)董事长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或投融资业务的工作经验;
(3)公司管理人员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4)拟任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人选,要有在金融机构从事2年以上融资管理业务工作的经历,且没有受过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