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保险代理收购,西藏保险代理转让,西藏保险代理收购,西藏保险代理转让,西藏保险代理收购,西藏保险代理转让,西藏保险代理收购,西藏保险代理转让,西藏保险代理收购,西藏保险代理转让,西藏保险代理收购,西藏保险代理转让,西藏保险代理收购,西藏保险代理转让,西藏保险代理收购,西藏保险代理转让,
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5000万元。
经营区域为注册登记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2000万元。
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代理公司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
保险代理公司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与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代理公司除外。
保险代理公司应当规范使用机构简称,清晰标识所属行业细分类别,不得混淆保险代理公司与保险公司概念,在宣传工作中应当明确标识“保险代理”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