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险经纪公司收购,深圳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深圳保险经纪公司收购,深圳保险经纪公司转让,
中财国商集团致力于成为各大企业服务提供商。公司创立于2015年,是各大企业服务的倡导者,先后为各大央企、上市公司、区域优质企业、保险行业、金融牌照等提供良好的企业服务。随着全社会、全行业企业服务程度的深化,“中财国商集团企业服务”时代加速到来,中财国商以“让世界企业更安全、更美好”为使命,致力于实现“不断创造多方位服务,做全方位企业服务守护者”的愿景。
近十余年来,中财国商公司深耕企业服务行业,拥有保险服务人才300余人,培养和集聚的“保险金融军团”,具备出色的保险中介公司挖掘与攻防对抗能力。同时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安全大数据企业,以及多次为各大企业提供优质的企业并购。
未来,中财国商公司将以企业服务管家的身份,通过资源共享、标准互通,促进行业内知识共享和协同进步,通过组建企业资源库,共同构建为各行业老板的企业并购的良好服务,为企业并购保驾护航。
深圳保险经纪公司
我们有一家深圳全国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方是自己的老客户,因为自己整体业务转型,不想经营这家保险经纪公司了,决定全部股份转让掉,转让深圳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深圳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披露:
(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二)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组织形式;
(三)股东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
(四)修改公司章程;
(五)股权投资,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及非营业性机构;
(六)分立、合并、解散,分支机构终止保险经纪业务活动;
(七)变更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八)受到行政处罚、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保险经纪人发生前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