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收购北京朝阳区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经纪业务过程中,不得索取、收受保险公司或者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酬金、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保险经纪业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保险经纪人不得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不得以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保险经纪人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经纪业务往来。
保险经纪人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招聘从业人员的条件,不得承诺不合理的高额回报,不得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作为从业人员计酬的主要依据。 保险经纪人自愿加入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
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制定保险经纪人自律规则,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保险经纪人实行自律管理。
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制定章程,并按照规定报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自律组织章程,组织会员单位及其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应当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加强信息披露,并可以组织会员就保险经纪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保险经纪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