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吉林小额贷款公司,转让吉林小额贷款公司,收购吉林小额贷款公司,转让吉林小额贷款公司,收购吉林小额贷款公司,转让吉林小额贷款公司,收购吉林小额贷款公司,转让吉林小额贷款公司,收购吉林小额贷款公司,转让吉林小额贷款公司,收购吉林小额贷款公司,转让吉林小额贷款公司,收购吉林小额贷款公司,转让吉林小额贷款公司,收购吉林小额贷款公司,转让吉林小额贷款公司,收购吉林小额贷款公司,转让吉林小额贷款公司,
净化行业环境。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以其他方式引导其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失联”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二十四)开展风险处置。针对信用风险高企、资本及拨备严重不足、经营持续恶化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风险处置。
(二十五)依法市场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注销,清算过程接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督。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其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