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选择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英国伦敦交易所、欧洲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的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新加坡交易所、澳大利亚交易所和加拿大温哥华交易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的话,上市途径有四种:
一、海外直接上市;
二、海外间接上市(造壳上市、买壳上市)
三、VIE结构上市;
四、存托凭证上市(GDR)。
公司境内上市流程有哪些
上市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公司发展迅速,我们平时所知的新浪、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公司都是其中的一员,而且这些巨头公司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搭建VIE架构成为海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那么企业搭建vie架构有什么优势呢?
VIE架构优势
一是税收优势,VIE能成功规避现行的不可自由兑换的外汇管制制度。例如在“新浪模式”中,新浪在开曼群岛设立公司,可享受巨额免税以及低成本的股份转让,也可同时在香港及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挂牌上市;
二是可帮助外资有效规避政府管制和纠纷。通过在海外设立壳公司,用国内企业的资产进行反向包装,*终使其整体资产打包在海外上市,既有效避免了国内监管机构对外资进入的监管,也使国内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成功融资。
VIE架构搭建过程
一、转换身份:
很多人都会对这个问题感到诧异,为什么身份转换是搭建VIE架构的**步?说到这里,需要明确一下,公司上市的目的是什么?是单纯的上市还是希望上市后也能同时做好税务规划等问题?想必大多的企业主都会选择两者兼顾,上市+税务规划。如果不转换身份,依旧以中国身份持有公司,将来企业上市后,当股权转化为钱时,所有的盈利所得必须要以中国的税制完税。
而如果转换身份,一方面,在税务信息交换层面,身份转换能给企业主多一份安全保护,另一方面,以外商身份经营主体公司还能享受政策上的优惠,同时涉税身份或将随之转换,纳税额度将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二、建立经营实体:
以转换后的身份,在国内成立一家内资公司。
三、设立离岸公司:
公司(境内权益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以新身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设离岸公司以风投、其他公众股东和BVI公司为股东,设立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公司,作为上市主体。
四、设立香港子公司:
由开曼公司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一般将其注册地选择在香港。
五、建立外商独资公司:
由SPV(香港公司)设立境内外商独资公司WFOE公司。这是境外上市主体伸向境内的一只爪子,虽不能有实际经营,但就是由它控制了有实际经营的公司。
六、协议签署,利润转移:
WFOE签署一系列协议控制VIE公司(境内权益公司,即境内的实际经营主体),而这个VIE公司作为境内的经营实体,它的股东全部是国内的自然人或机构。
这些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代款协议、股权质押协议、**顾问服务协议、资产运营控制协议、认股权协议、投票权协议等。签署这一系列的控制协议后,按照美国的会计准则,作为经营实体的VIE实体实质上已经等同于WFOE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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