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起人有什么要求,需要什么资格的高管,如何维护交易中心合规经营白名单,详情致电了解.
交易场所应当加强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省政府金融办和日常监管单位报告其财务报告、业务品种评估报告、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
交易场所营运机构的董事(理事)、高管人员应当对交易场所年度报告签署确认意见;营运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当对财务报告、业务品种评估报告签署确认意见。在交易场所财务报告、业务品种评估报告、年度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应当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交易场所披露、报送或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