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科技产业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地区中国移动宽带管理机构依据权利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拿走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惩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惩罚;过失致人重伤的,责令停工整治:(一)违反本规章制度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或者可由本规章制度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列举行为,擅自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流程的,或者超范围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流程的。”
第五十八条“一切组织或者自己不能有下列扰乱中国移动宽带市场管理的行为:(一)选用租用中国移动宽带全球性专线运输运送、私开转接机械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全球性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增值电信业务业务流程。”
案例一:无edi/icp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流程,惩罚十万
处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三款“未得到增值电信业务业务流程许可证书,一切组织或者自己不能从事增值电信业务业务流程生产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