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一个核心目标在当前目标下,这一点更加凸显。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金融委员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确定“稳固的预期,扩大规模,分类抓捕,重展期,创收工具”的工作方针,坚持股票市场正常开市,拓宽企业预算融资渠道,对实体经济提供精 准金融服务,有效防控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
在各种传统私募,资管,信托通道受阻,不少机构的目光又聚集到金交所上,在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上,金交所的用处还挺大。当然,除了止于此,金交所,所承载的业务类型也很广泛地遍及国企改革需求的不断提升,政府为建立国有资产转让渠道盘活不良资产和弱流动性资产,各地金交所顺势而生。
金交所业务范围:
1,基础资产交易类业务。
(1)金融资产(包括不良金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等)交易;
(2)非标资产交易。银监会2013年03月25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 8号文),非标资产主要指未在银行间市场证券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继承信贷资产,银团贷 款,信托贷 款,委托债权投资/定向债权投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
2,权益转让类业务。主要是上述金融资产收益权和各类非标资产的受(收)益权,如信托受益权,融化资本租赁资产收益权,小额贷 款公司资产收益权等。
3,中介类业务。地方金交所作为信息渠道,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中小企业投融资金信息展示等中介服务。如西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推出的同业专区,专门从事同业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信息撮合业务。
交易参与各方主体
一般认为定向债务融资交易作为直融类业务,真正发生核心交易的主体为融资方与资金方,即挂牌方与认购方。而其余各方主体,通常或因交易需要、或因提供增信,才会参与交易。
金交所合作模式
1. 收益权转让
资产收益权转让是指产品发行方通过金交所和金交中心将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来进行融资。目前收益权转让覆盖的资产范围非常广泛,信托Dai.、委托Dai.、基金公司和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私幕基金等。
2. 定向融资计划
定向融资计划本质上是通过金交所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为特定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方式,具有私幕性质,需要满足单个项目投资人不超过200人。定向融资目前是互联网平台和金交所发行产品的主要方式之一。
3. 定向委托投资
定向委托投资起源于银行的同业业务,虽然是金交所的通道业务,但现在大多金交所以自身为媒介,起到信息撮合的作用。互联网平台一般引入关联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担任受托人,通过金交所将投资者资金投资于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
产品优点:
1、起投金额不受限
2、产品期限灵活(发起人设定)
3、债券类,抵押、担保等措施多样化
4、审核宽松
5、交易方式(线上、线下)
挂牌方:即融资方。挂牌方作为金交所会员,通过金交所交易平台发行定融产品。
认购方:即资金方,通过金交所交易平台认购产品。一般为金交所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