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65立方双层液氯储罐设备厂家,菏泽容器水电工程中若干丁类、戊类场所按照相关规范规定,也应当进行局部分隔。
1 中央控制室虽属丁类场所,但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第6.3.3条规定,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近年来有在中央控制室朝向主厂房的隔墙上开观察窗的工程实例,参照门的标准,65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65立方双层液氯储罐设备厂家,菏泽容器规定该窗应为固定式甲级防火窗。
2 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装置室虽不属于丙类场所,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7.2.5条规定,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防火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 消防水泵房虽属于戊类场所,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7.2.5条和第8.6.4条规定,65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65立方双层液氯储罐设备厂家,菏泽容器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防火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4 通风空调机房虽属于戊类场所,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7.2.5条规定,65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65立方双层液氯储罐设备厂家,菏泽容器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防火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5.1.4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对单层、多层、高层厂房划分的原则,65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65立方双层液氯储罐设备厂家,菏泽容器水力发电厂主厂房的发电机层以上均为一层,不论其建筑高度为多少,定为单层厂房;地面副厂房当建筑高度等于或小于24m时,定为多层副厂房,大于24m时定为高层副厂房。
当副厂房两侧室外不一样高时,以消防车可到达的室外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为建筑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65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65立方双层液氯储罐设备厂家,菏泽容器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