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作为文化的主要输出方式,可以多方面的影响到人的文化沉淀。但是,在国内对动漫的监管和要求是比较高的,对于进行动漫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基本都是要申请文网文的,不申请的话,就属于非法经营,是要进行处罚的。那么,动漫文网文办理的要求多吗?
文网文即从事互联网游戏运营、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须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厅(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动画产品指动画电影、动画电视剧、动画短片、动画音像制品,影视**中的动画片段,科教、军事、气象、医疗等影视节目中的动画片段等;漫画产品是指单幅和多格漫画、插画、漫画图书、动画抓帧图书、漫画报刊、漫画原画等。
网络动漫产品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但不包括互联网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
网络动漫活动是指网络动漫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动漫产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将网络动漫产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检索、点播或者下载至计算机或移动电话机等用户端欣赏使用。网络动漫活动的经营方式主要有:向用户收费点播、下载、经营广告业务以及通过信息网络下载收入分成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