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如果要留着,就要花钱养着,别想着变到别人名下去祸害七大姑八大姨。人家是老了,一般不会出门。但人老了就容易生病,生病就要坐飞机坐高铁去大城市看病,结果要救命时发现自己买不了高铁票和飞机票,你说这责任算谁的。
未实缴的注册资金40万元,相当于你对公司的负债,公司对外欠款时,你必须在4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你可能会说公司在我名下由我控制怎么会有负债,但世事难料,近期我遇到一个案子:某骗子冒用其他公司名义注册网站并进行了工信部ICP备案(ICP备案的漏洞到底在哪里,请大神指教,这个案子里绝没有受骗公司员工的配合),然后做了P2P网站,然后果然就有大妈在网上投资贪图1%的日息,然后骗子跑了,大妈到法院起诉这家公司,理由就是以ICP备案为准。这家无辜的公司被判决承担责任,法官理由还是ICP备案就是你的。不要说这个案件有多么荒唐,只能说我们的生存环境如此,40万元债务就是。而且公司的公章是不是为了办事经常邮来邮去的?难免有漏洞。顺便说一句,注册公司搞创业的,注册资本别没事写那么多,自己有几毛钱就写几毛钱,10万元足矣。
新注册一个公司非常简单,在园区的虚拟地址注册更容易,所以即便是将来还要创业,还是直接新注册为好,而且对于新公司的投资人、合伙人来说,也希望用新公司。君不见不管什么样的大企业,做一个新项目都是要新注册一个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