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湖北省内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指南
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须经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须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许可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大概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社保名单里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域名注册证书、股东不涉及外资承诺书、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验资报告原件彩扫件、公司章程彩扫件、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方案等